中小学教师职称与工资挂钩制度的弊端表现在:
一、 这个职称评定制度已经落后于时代,是中小学教师的噩梦,是当今教育的一大弊端。它摧残着教师的心灵和人格,搞得人心惶惶、世风日下、民怒沸腾、怨声载道。有人总结教师职称评聘制度有三大功能:一、是摧生腐败,为官员特别是学校领导谋福利;二是鼓励虚假,为投机钻营创造条件而且极大地败坏了社会风气;三是泯灭人性,不管男女老少都去的争个你死我活,从而扭曲教师的心灵,贬低教师的人格。仔细推敲起来,这话其实一点也不过分。
二、给中小学教师评定职称的制度,妨碍了教育公平的实现。由于改革开放初期,各地普遍搞重点中小学。这些重点中小学都在城里,教师的中、高级职称有限额且大都向城市的重点中小学校倾斜。评定职称都是有名额限制,一旦一个学校中高级职称满圆,就要等这批教师退休或调走后,下一个老师才有名额,有很多老师40多岁连小高或中一都没评上,工作20多年工资不到2000元,刚开始评定职称时,有的农村中学连一个高级教师名额都没有,有的学校有也仅一、二个而已,所占比例不过百分之二、三罢了,这使农村教师大失所望。在给教师评定职称以前,原本教师还不那么刻意追求进城,进重点学校。而评定职称以后,由于到城里,到重点学校容易评上高级职称,所以大家就一窝蜂地挖掘各种关系,采取各种正当的和不正当的手段,拼命往城里挤,往重点中小学钻。结果造成大量活的优质教育资源——教师,迅速集中到城里,城里的学校和重点中小学教师大量超编,偏远地方,乡镇学校严重缺编,只好请代课教师上课。结果荒废了农村教育,造成了城乡教育严重不公。现在各地又实行教师职称编制管理,根据各地编制管理的文件精神,不仅继续维持这种现状,而且更有所加剧。长此以往不仅城乡教育严重失衡,连城里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差距也会越来越大。教育活动的主导者是教师,对教师都不公平了,还谈什么教育公平。更突出的是大多数教师一旦评上高级职称后,要求干轻活,他们们的宗旨是只有耍得好,才活得久,只有活得久,才能把国家的钱拿得多,如此发展下去,教育公平就会成为仅仅说说而已的空话,成为与时俱进的五颜六色的肥皂泡而已。
三、给中小学教师评定职称的制度,极大地妨碍了“教育合力”的形成,降低了教育的有效性。职称分高、中、低,按照职称获得的物质待遇当然也有高、中、低之分了。教师也食人间烟火,当然也要讲求物质利益,人人都希望获得自己应得的物质利益,才会心甘情愿地为教育事业作出积极的贡献。应该而没有评上相应职称的教师,难免会大失所望、伤心、泄气,从而降低广大教师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教师之间经过了职称的不正当竞争,难免会离心离德,甚至相互嫉恨和拆台。当然,在实际的教学活动中,教师的教育能力和教学效果并不与职称成正比,能力低资历浅业绩差而通过各种不正当手段评上高级职称的并不是个别现象。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有能力资历深业绩突出而没有评上高级职称的也不在少数。这种状况,广大教师非常清楚,我们的一些教育管理的官员其实也是心知肚明的,职称确实早已失去了应有的光环。现在又来培训各级骨干教师,被培训的骨干也与职称、年龄等条件挂钩。有的被学校推荐上去的骨干原本既不是学那个专业,也没有教那门学科,仅仅是有必备条件的职称和年龄恰当,外加其自愿报名以及学校领导的青睐就获得了各级骨干教师的资格而参加培训,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了那个学科的骨干教师了。如此一来,教师被职称和骨干分成了三、六、九等,哪里还能形成什么“教育合力”,哪里还会有什么教育效果呢?
四、给教师评定职称,既扭曲了教师的心灵和人格,也成了有关政府部门敛财和部分基层领导腐败的手段。教师要评上职称,就必须参加各种考试,这些考试的考试报名费加买相关的资料和培训辅导的费用,是教师不小的支出,当然就是政府主管部门的可观收入了,职称考试也就成了有关政府部门创收敛财的渠道。由于教师中、高级职称名额有限,每年到了评定职称的时候,各位有条件上的教师,都使尽浑身解数,采取目前我们这个社会能采用的种种手段(这些手段说来也简单,无非吃、喝、送、玩以致献身),争取把职称捞到手。这些一心想得到职称的教师的竞争手段成就了一些基层领导不大不小的腐败。获得相应职称的教师因被迫不正当付出,也内心不得安宁。因此而扭曲了心灵,玷污了人格。那还堪为人师表,又怎能理直气壮地教育学生呢?
五、在教师职称制度下,按劳分配变成了按职称分配。劳而不得,不劳也得或者多得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这个不须多说,有心人只要看看很多教师评上高级职称就万事无忧,可以不上课去打杂或者少上课就明白了。 也许有人说,以上理由其实不是理由,那些现象只是个别现象。其实不然,你只要深入实际,看一看听一听就知道,找点数据分析分析就明白了,职称其实早已失去了应有的光环,若不是为了几个钱,谁还在乎呢?既然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已经妨碍了教师积极性的发挥,成了实现教育公平的绊脚石,那就说明这个制度已经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不如像废除其他不合理的规章制度一样,来个解放思想,锐意改革,早些废除之,代之以切合实际的,能够真正激励教师积极性的新办法,还教育一片蓝天! 建议: 1:要大大缩小职称间工资差距,甚至要取消差距。职称仅仅是荣誉。跟工资挂钩必然产生腐败。高级与初级工资相差一倍,而且工作又比高级教师重,实在不公平。 2:必须全员轮岗,每位老师都必须要排队轮流去农村支教。不能说先去支教先聘高级,后去就后聘,因为这对后去的老师不公平。 3:评职称应取消论文 。因为几乎所有所谓获奖的论文 实际上都是垃圾论文,根本没有任何价值。如果真的有大师级的论文应公开发表,并颁发荣誉证书,发绩效奖金。 4:要大大提高教龄工资。既补偿过去工资过低,又肯定老教师的经验值及贡献,鼓励老师安心的长期从教。 取消中小学教师评审的理由: 理由之一,职称评定追求的是形式化的东西,而不一定是真正的实绩。教龄、论文、论著、荣誉等等,是晋升职称必不可少的条件,特别是高级职称要求更严。除教龄外,从中小学教师的实际情况看, 其他任何一个指标都可能与教学质量无关。中小学教师的主要任务是教给学生知识、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陶冶学生的道德情操,把学生培养成合格的、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论文、论著只表明作者具有相当的学识,并不意味着他具备了作为中小学教师的基本技能,何以能够作为晋升职称的依据呢?至于各种荣誉称号,是对某一方面工作才能的表彰,不一定能够完全彰显教学工作的水平。以这些外在的形式化的东西作为衡量标准,显然有失公平。 理由之二,职称评定完全是政府主导下的计划行为,必定会因资源短缺的“瓶颈”而造成高昂的社会成本。现在的实际情况是需要晋升职称的人比较多,而政府计划中的指标比较少,在这种供给远远小于需求的资源约束条件下,个人晋升职称需要付出的代价便高出了许多,从而造成了高昂的社会成本。一方面是人人争挤职称这座桥,另一方面是千方百计谋取个人私利以实现高出邻近竞争者的优势,最后形成业内工作不出力反而竞争优势强的局面,导致新的社会不公现象。 理由之三,由于职称评定不是依据教学质量,必然会促使中小学教师想方设法寻找各种机会满足必要条件,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和社会道德水准的进一步下滑。试想,全国每年有多少中小学教师要晋升高级职称,即以每人需要两篇论文或一本论著计算,每年需要多大数量的报刊杂志和纸张资源呢?况且这些所谓的“论文”或“论著”中的绝大部分都是“垃圾”产品,评定完职称便毫无用处,这不是浪费资源又是什么!为了满足晋职的条件,教师们不惜花钱买“论文”,花钱买“荣誉”,用最简单的商品交换原则去换取教师这个圣洁职业的职称“桂冠”。 理由之四,职称评定催生了一种特殊形式的腐败,催生了一个特殊的利益群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人事部门执掌着评定教师职称的大权,为攫取部门利益,为职称评定设置了道道门槛。比如,职称计算机考试、职称英语考试和一年一次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均是借提高教师素质之名而行聚敛钱财之实,此项“陋规”早应废除,却至今仍大行其道,皆因特殊利益群体的存在所致。 理由之五,“教师职称评聘”制度,导致教师工资实施“按职称分配”的原则,从理论到实践都是错误的,是违背“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的。目前教师工资以职称取酬,由于学校中、高级职称有名额限制的,特别是高级。达到条件的教师远远多于限制的名额,造成资历、学历、能力、工作量、成果差不多的教师之间(尤其农村义务教育的教师)收入差距过大:高级与初级相差接近一半。而工作的性质和工作量没因职称变化改变,外甥提灯笼———照旧(照舅);原来教什么还是什么,上多少节还是多少节,只不过工资大改变,而且严重影响退休待遇。
六,教师职称评聘导致收入差距加大,由此造成的不公平感最为强烈,损害干群关系、影响安定、对和谐校园和社会的构建造成严重威胁。办好学校,要靠90%以上教师。以教师职称高低定工资,不仅不能真正的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反而由于职称不同而使收入差距过大,严重影响教师工作效率,特别是没有晋上级职称希望的,后遗症一大堆。因为因为教师也是人,也存在心理失衡问题。在失衡心理的驱使下,导致师资流失严重,无法跳槽的教师,产生的不良后果将越来越多,于是每次中、高级教师职称评聘,教师之间、教师与领导、教师与聘委矛盾重重,给腐败有机可趁。许多原来要好的教师,因此反目成仇,甚至还动用了黑社会,增添纪委等部门麻烦和工作成本。 取消职称评定后怎么办,则是需要认真研究的大问题。不过,我觉得,应该加强行业协会的作用,成立专门的教师行业协会,使之成为真正的非政府组织,作为教师职业准入和水平认定的权威机构,弱化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这样,或许会有效地保护广大中小学教师的合法权益,增强我国基础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