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忌恨,且想侵占我家的那点土地,邻居的一户人家经常出来故意刁难,2012年12月28日这一天,他们又追到我家里来了,起先他们三兄弟其中一个何德宝先出来挑衅,挑起事端后,又纠集他们两兄弟出来围殴我家大儿子。三人围打我家大儿子一个,出于护子心切,我家老头子拿着锄头追赶过去,何德财可能手掌恰好打在锄头上,因为我们也没看见他怎么受伤的,只是根据对方说是用锄头打的,而当时只有我家老头子拿锄头。在后来,何德财被鉴定为轻伤。过了两三个月,派出所立案了。想不到派出所是如此办案的,不会是葫芦僧判断葫芦案吧,还真是这样。
负责办案的民警郑彦量拿着照相机赶赴当时的案发现场,只可惜现场一点痕迹都没留下,此时去什么保护现场,现场勘验,还有用处吗?把双方叫来做笔录,你说什么,他记什么。结果,双方所做的笔录内容完全矛盾,而且双方的证人证言也极为矛盾。何德财一家四口串通一气,一致指认说是我家小儿子用锄头打的,并串通一个叫林美云的无知妇女做伪证。民警再也没有继续侦查破案,也没有弄清事实真相,结果,在林鹰所长和协助民警王荣森的安排下,把我家老头子和小儿子都抓进看管所。而我儿子根本没打受轻伤的那个,我儿子是后来才回来的,与受轻伤的何德财根本没有打架,连身体接触都没有。这种情况,已先我小儿子到现场的村主任最清楚,并且也做了笔录证明,也证明小儿子没有打德财。我们辩解也无济于事,民警把我们的辩解权也给剥夺了。我家儿子被关看管所22天,而老头子年龄超过70周岁,不予羁押。还应感谢民警帮我儿成就“替父从狱”的孝心。当然,老头子也可能是正当防卫,还需要聪明的警察加以鉴定,说不定又跑到伪证人家里采集证据。
对方诬告陷害我家小儿子的目的是想勒索30几万元钱,不然,让你儿子蹲监狱,让你儿子丢掉教师工作。而派出所恰好能促成对方的如意算盘。案子拖到今天,都还没处理,都一年多了。对方的如意算盘也还没得逞,案子久拖不决。案子在公安机关那里能行得通,在检察院、法院那里能行得通吗?那要讲证据的。什么叫“疑罪从无”?
我儿子被人诬陷,说是其致人轻伤。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为一个月,自2013年8月20日至2013年9月19日。
而现在都已经是2014-5-22,早已超过了审查起诉的期限。案件已拖了一年多了。检察院下来调查的结果是证实我儿子没打受轻伤的那个,而派出所做的案卷中,对方都指认是我儿子打的。而且,案卷被退回补充侦查已两次了。所以,这案件的事实情况都还没调查清楚,双方的口供和证人证言都还存在完全的矛盾。案子拖到现在,也没解决。我们怀疑被关系了。
揭露沙埔派出所的丑恶行为:
1.明知对方何徳财串通伪证人诬告陷害我儿子,不去揭穿,任其做伪证,还跑到伪证人家里做笔录,我儿子和我家老头子被抓之后,又叫伪证人签字,这是唯一的证据,还是假的,怎么能抓人,岂不草菅人命?
2. 没有侦察,没有现场勘验,没有物证,仅凭对方的口供抓人,我儿子是后来才回来的,根本没打何徳财,而且村主任当时在现场,也证明我儿子没打何徳财,怎么能抓我儿子?
3. 抓人的时候没有告诉,我们都不知道什么叫刑事拘留,因何被抓。而且一下子抓两个,能抓的吗?是对方三人追到我家里打人,对方手掌怎么造成轻伤的,其实你也说不来。
4.沙埔派出所对我们说,没关系,今天去了,明天就可回去。我们还信以为真,结果我家小儿子被关了20几天。后来,派出所第二次到看管所提审我小儿子,假如你认了,就可回去。这应该是诱骗。并且骗我们说,对方也要拘留,到如今也不见对方被拘留。警察欺骗百姓是不对的啊。
5.3月27日我儿子取保回家后,沙埔派出所明确表示不会去调查对方诬告陷害的阴谋。
6﹒打架时间发生于2012年12月28日,我小儿子取保候审时间是2013年3月27日,今天已经是2014-5-22,案件一直还没有处理,为什么呢?办错案,却不认错,都怕但责,还想有错不纠、推诿扯皮、久拖不决,要将错案办成冤案,行吗?我们始终相信法律,相信正义终究战胜邪恶!!!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
7. 在案件的事实还没调查清楚的情况下,就抓人;是对方追到我家打人(我们有证据),对方有很大过错,结果派出所把我家老头子和小儿子都给刑拘,强制措施严重过头。根据刑法,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况且只是邻里纠纷,应以化解矛盾为主,派出所却给捅大了。处理不公,明显偏袒对方
附:
投诉人:王丽玉,女,汉族,身份证号:350127194610274724
住址:福清市沙埔镇沙埔村北楼52号
联系电话:15392015806
被投诉人∕公司:福建省福清市公安局沙埔派出所
地址:沙埔镇沙埔村
时间:2014-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