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普通新疆人对昆明3.01案的看法

  我是生活在新疆的汉人,从百姓的角度谈谈我的看法,事情到今天这步,和我们的民族政策不无关系,在新疆,如果你和维族人有了争执,闹到了司法部门,处理结果绝对不利于汉族,没有例外,如果维族人发生了案件,处理的警察一定会是维族人(我们这个小镇曾经发生一起轰动一时的事件,一个公安局长处理过一个维族罪犯,这个罪犯出狱后,半夜翻墙进入局长家,企图报复,局长正当防卫当场把这个罪犯击毙,结果是罪犯的家属老乡之类整天去局长家闹,害的局长及家人不敢回家,后来,局长调到其它地方当了一个派出所长),而维族警察处理的结果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不了了知,把汉族人弄的一点脾气也没有,所以尽量不招惹维族人,而一些维族人,并没有感觉这样做是政府对他们的照顾,而是认为新疆是他们的,汉人政府呀、警察向着他们是因为咱们理亏,他们其中一部分人,给脸不要脸,得寸进尺,用新疆汉人的话讲就是惯的,其实,暴力是他们唯一能听的懂的语言,这就是绥靖政策造成的后果。
  以上是从政策方面说的,我在谈谈具体的反恐,我生活在新疆一个小镇,但是首府还有一些地级市也会常去,从首府到我生活的这个小镇,从“7.5”到前段时间的鄯善县鲁克沁镇暴力事件,恐怖事件发生后,政府无不重视,往往会表现在加大巡逻力度,警察武警荷枪实弹,把大量警力都投入到社会面,这样做的好处一是给百姓有安全感,二是对蠢蠢欲动的人起震摄作用。可这样做的坏处是,一是对那些死硬分子起不到震摄,二是,恐怖事件发生后,政府加大治安管理,恐怖分子一定会有所收敛,不会顶风作案,当你时间一长,疲劳了,就会出来搞你一下子。从地域上说,你南疆管的严了,就在北疆伊犁搞,北疆也严了,就在乌市搞,你乌市严了,在东疆鄯善搞,后来全疆都严了,就跑到北京搞,现在新疆和北京都严了,就跑到昆明制造恐怖事(我相信昆明是有偶然因素的)三是把警力大量投入到社会面上,肯定会放松其它方面。
  以我之愚见,反恐重点不应该放在社会面上,不能急功进利,要静下心来重点加强信息收集工作,把主要的人力物力投入到这方面,哪起恐怖事件从策划、准备到实施都会有一个过程,公安应该通过监听可疑人员电话、网络、收买他们的内部人员(重赏一定可以)等方式,获取信息,把恐怖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另外一点也很重要,我们一直让恐怖分子牵着鼻子走,一发生恐怖事件,往往感觉象如临大敌,警察武警荷枪实弹巡逻,正常的集会、广场舞等人员聚集的活动都会取消,甚至还有把南疆来的打工人员赶回南疆(不符合宪法呀)招工时不收留长胡子的维族人(而大都数维族人是遵纪守法,反对恐怖分子的,我们不能让他们产生对立情绪,推到对立面呀)等等这些,这样做的结果只能在百姓中造成紧张气氛,而这就是恐怖分子的目的呀,他们制造恐怖活动就是为了制造恐怖气氛,所以反恐工作还应当象早期的公安工作那样“外松内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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