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白劳”在辛苦,“黄世仁”也没闲着(转载)

  世界奇观
  浙商李卫星卖房卖成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前言
  2013年11月22日,在李卫星被关押了近两年的时间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于做出一审判决,认定上海四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四晟天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浦顺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亚兴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兴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涉案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李卫星,公开向不特定群众出售、出租公司名下商铺,“包租返租”的行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禁止非金融机构向社会公众揽储吸存的规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年仅34岁的年轻浙商李卫星有期徒刑徒刑九年,并处公司和个人罚金合计450万元。没收拍卖所有公司财产。
  照此下去,李卫星不仅将失去最为宝贵的青春年华,和近六十亿的财产,而且还将背上一身的债务。更为严重的是,3300多业主之前购买和租赁涉案公司商铺的合同也被定义为非法而作废,意味着购买和长期租赁商铺的业主客户,将既无法获得商铺,又把钱打了水漂。
  判决过后,家属和涉案业主一片哗然。为数众多的业主,围着法院不肯散去,他们无论如何,想不明白,自己的买卖和租赁商铺的合同怎么变成了存款单据,买卖和租赁商铺的款项怎么就成了公众存款?本来自己名下的财产,怎么一下子还要被没收拍卖了?
  少年壮志,初入上海,却敢收购不良资产
  总书记主政浙江的时候,曾经把浙江商人的精神概括为四个千,即“千山万水、千辛万苦、千言万语、千方百计”。的确,在资源贫乏的浙江,如果没有浙江人骨子里的敢闯敢干艰苦奋斗的精神,也就没有浙江经济的今天。李卫星,男,汉族,1979年5月出生在浙江台州,从小孝顺父母、志向高远,有着强烈的事业心。虽祖上世代经商,但他却觉得“靠天靠地靠祖上不算好汉”,从未想过回到家族企业发展。他的大学专业是会计电算化,在杭读书期间就开始创办广告公司,后逐步转入商业地产领域。后响应主政浙江时,“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的号召,从杭州到上海发展。
  李卫星的理念是“大家都看好的生意,那就不是生意。”2010年9月起,年仅31岁的浙商李卫星,在考察了后来收购的几个项目后,特别是地处外滩豫园商城对面的上海滩商厦后,心潮澎湃,认为在临近黄浦江的核心地段收购楼盘的机会,一辈子可遇不可求。他分析总结后,认为拟收购项目的问题,主要是经营管理不当造成了资源浪费,项目本身潜力巨大,资产远大于负债,只要经营得当,完全可以化腐朽为神奇,不仅可以盘活存量资产,还可以为社会创造大量新的工作岗位和社会财富。遂迅速下定决心,采用承债式(所承债务中,有原先上家遗留的银行贷款、民间借贷等合计约28.5亿元)收购加1.5亿元现金转让款的方式,先后收购了上海市金山区的“金山义乌小商品城”、黄浦区的“上海滩商厦”“兴宇大酒店”和静安区的“中华商城”商业房产的项目公司(即涉案公司),及各项目公司所持有的三幢物业合计超过10万平方米的不动产。
  原物主兴宇集团的控制人虞素慷本是南通的建筑商,在承建了上海滩商厦和中华商城后,适逢房地产低谷,房屋竣工验收后,开发商支付工程款困难,当年为求建筑工程款不受损失,无奈之下从社会上借了不少高利贷外加本身建筑款,先后盘下了上海滩商厦和中华商城,拿下物业后,因其自身并不懂商业运作和经营管理,无从下手,地段优势一直发挥不出来,没过几年高利贷缠身,年纪一大把了更无心经营。为此,当曹海云介绍李卫星和虞素慷认识后,虽可能感觉这么多资产1.5亿转让掉有些可惜,但想想自己不会经营,拿着也是负担,所以也就开开心心的把公司转给李卫星,拿着钱跑澳大利亚安度晚年去了。
  只是虞素慷这位貌似忠厚的老人家,在转让时,并没有对李卫星这个年轻实在的小朋友,实话实说他借的高利贷有多凶险。高利贷们那些原本借给虞素慷的钱,说到底都是从社会上有钱有势的人哪里集资过来放贷的,这几年他们也差点被虞素慷这个老油条给拖死,正愁没法和幕后老板交差,也自然乐见换个年轻的浙商老板好欺负。
  年轻的浙商李卫星,初入上海首战告捷,拿下几幢物业后自然是更加信心满满。希望从自己这次的大胆并购开始,决心从并购不良资产入手,逐渐打造地产、贸易、金融三大业务板块。
  但是,他不知道,虽经多年治理,黄浦江的水表面看上去是很清,但实际愈发深不见底,比太平洋还深。虽然,他在浦东香格里拉喝茶,就能够看到自己收购的上海滩商厦楼顶立着太平洋保险的灯箱广告,但是这楼却并不保险。他或许不知道,克里斯托尔定律,是这样说的:遭到失败是件麻烦事,但获得成功时,真正的祸患就开始了。
  借助中介促销,凭借地段优势,销售行情火爆
  收购后,为求尽快扭转局面,李卫星和上述涉案公司根据自有产权的情况,委托中原地产等多家中介机构,仿照市场上流行的“包租返租”“约定回购”的模式,将公司名下的部分商铺,根据产证情况,一一对应,采取拆零出售、出租的办法,销售、租赁给客户,迅速回笼货款。同时,未免产权分散后,不利于商场统一经营管理,与客户签订《委托统一经营管理合同》,接受客户的委托,对商铺和酒店进行统一招商、经营和管理,按照合同约定,每半年一次返还客户租金收益,逐年递增,约定10年内租金收益在6-10%之间,10年后按比例分成。
  2011年在中原地产等多家中介公司的卖力推介下,凭借着上海一流商业地段的优势,和市场上人们对中国经济稳步上升,以及对未来通货膨胀的预期,各项目的销售都非常火爆。截止2012年3月,营销收入13亿元左右,经营中根据与部分客户的退房协议,已撤销合同并清退1个多亿,截止2012年3月实际销售收入约12亿元。
  遗留负债迅速下降,企业开始逐渐向好
  销售和租赁商铺的收入,被全部迅速用于归还、降减上述公司,李卫星收购前遗留的原有负债,特别是虞素慷借的大量的高利贷。并没有挪用和挥霍,这一点后来也得到了上海公检法机关的证实。原公司遗留的民间高利贷从接盘时的16亿元左右,迅速下降到出事前的3亿元左右,银行的贷款也在根据贷款合同正常的还本付息。各个项目,该规划规划,该装修装修,该招商招商,该开业准备开业,一派欣欣向荣的气象。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心不断增强。
  截止2012年3月李卫星被突然抓铺,上述五家涉案公司负债中,银行借贷合同未到期本金合计约为10.3亿元,其它负债实际本金约为3亿元。2011年沪上知名评估公司,曾对五家上述公司名下的大部分资产做过评估,评估价合计近60亿元。资产远大于负债。案发前,上述公司对外负债处于正常风险可控的范围内,李卫星还曾计划通过出售部分股权和资产,引入战略投资人,进一步改善现金流,进一步降减公司负债,使企业甩掉历史包袱,轻装上阵不断提高盈利能力。案发前,按照与业主客户签订的《委托统一经营管理合同》,按约支付业主租金收益。在2012年3月7日李卫星被捕前,市场没有恐慌,没有出现大规模退房潮,没有人上访,企业资金链也没有断裂。
  李卫星虽然年轻,但是骨子里却是浙江商人艰苦创业的精神。到上海后既不买豪宅,也不买豪车。自从收购上海滩项目后,为了方便走路上下班,就租住在公司附近的公寓里。早上7点起床锻炼身体,8点上班,中午吃个蛋炒饭,晚上10点睡觉,不抽烟不喝酒,对外应酬和交往能免则免,全身心的投入在工作中。
  李卫星在埋头苦干的同时,却也埋下了一头撞墙的风险。
  “杨白劳”在辛苦,“黄世仁”也没闲着
  李卫星收购后,一年中公司还了这么多的高利贷,高利贷的的胃口不是小了,反而撑得更大了。高利贷们认为,以前上家老板虞素慷是个老油条,再怎么逼,皮都不会伸一下。现在这个新老板李卫星和虞素慷不一样,年轻人重商道守信用,不逼都会主动还钱,高利贷们心想只要逼得再多些再狠些,一定可以逼出更多利益来。于是,一场高利贷们针对李卫星的你追我赶,你狠我比你更狠的逼迫游戏竞相上演,你派十个人,我派二十个人,你在办公室堵截,我派人下班尾随,不为别的,只为逼迫你。结果还真是,谁逼的凶,谁就拿钱多拿钱快,这样形成了恶性循环,就更不得了了。没办法,只有报警,一而再,再而三的报警,人民路386号这个地址的报警记录倒是留了不少,可是正常办公的问题还是解决不了。实在没办法,年轻的李卫星按照别人出的馊主意以退为进,李卫星不再当法人和董事长了,找了个浙江老乡杨益方作为代持法人董事长,对外号称真正的老板回来了,代表公司和高利贷们周旋。李卫星自己则从台前退居幕后,腾出精力工作。这个迫不得已又略带孩子气的权宜之计,日后却成了别人非议他人品的重要问题。为防眼前亏,被高利贷非法拘禁,李卫星从2012年农历年前开始,就避免和高利贷单独接触。这个顾虑不是没有道理的,他小心防着黑的,却没想到防着阴的。
  为了逼债,高利贷们无所不用其极,有人玩黑的逼迫他,自然也有背景更深厚的人玩阴的要整他。从农历2012年新年开始,不断有人在市场上散播谣言,中伤李卫星和他的公司。更有甚者,有家上海本地的高利贷从2012年2月开始,勾结筹划抓人逼债的危险游戏。
  警告在先,勒索在后,抓人逼债,信与不信
  2012年3月3日上海快鹿集团董事局主席施建祥约谈李卫星,下达最后通牒。会谈中,双方就虞素慷遗留的一笔债务,2012年3月份当月的还款金额无法达成一致,不欢而散。临别之际,施建祥威胁李卫星如不按照其方案执行,就让人把李卫星抓起来。
  事实上,上家虞素慷在2010年5月向施建祥的快鹿集团借了7000万,期中4000万借款直接入股快鹿集团下属的东虹桥小额贷款公司,另外3000万是事实借款。从快鹿集团借的4000万入股东虹桥小额贷款公司后,却从来没有享受过分红利益。李卫星承债受让虞素慷的公司后,为该笔名义上7000万实际上是3000万的借款合同,又被迫重新和施建祥签订了1.5亿的借款合同,一年左右的时间,不管是3000万变成1.5亿,还是7000万变成1.5亿,在高利贷界也都可称为传奇,施的理由是虞多次拖欠没有及时归还,增收罚息本息累计就是1.5亿,李卫星既然接了虞素慷的盘就必须接着还。李卫星接盘虞素慷的企业后,按照约定的每个月900万,陆续支付了5400万。2012年3月,施建祥因自身公司的财务问题,要求李卫星当月必须把银行新增的3000万贷款全部给他,李卫星认为施建祥欺人太甚没有答应,终招来大祸。
  2012年3月7日,李卫星在外出谈事回公司的路上,座车突然被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四支队拦截,李卫星突然被抓捕,理由是李卫星销售出租商铺的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后来,不知为何,整个三月份律师会见李卫星也成了大问题。办案民警把上海市公安局格式印刷的法律文书会见申请单上“一次申请多次允许”,前面四次都是由民警张运警官用手写涂改成“一次申请一次允许”并签名,到第五次修改“一次申请一次允许”时改由经办的四支队盖公章。事后,李卫星家属认为,如果法律赋予办案民警决定“一次”还是“多次”的权力,那法律文书的格式应该会直接印成选择项,而无须民警再着手涂改。正是这些不明不白的修改,现在成为了李卫星公司和家属质疑四支队办案动机的最直接原因。另外,就是业主上门沟通的时候,反映自己在案发前并没有去报过案,而是在接到公安部门电话通知后再去报的案,这也成了笼罩在李卫星公司和家属心头挥之不去的阴影。
  关于三月份律师会见不畅的问题,李卫星家属心中似乎很快就有了答案。2012年3月中旬,快鹿集团施建祥派人到浙江,找到李卫星的家属面谈,直言自己的快鹿集团公司在上海很有实力,可以把李卫星抓起来,也可以把李卫星放出来,要求李家尽快支付3000万。
  按照杜鲁门定律:他们需要我,定会来找我的。可惜,对于突如其来的遭遇,李家不知所措,为免人财两空,即使杜鲁门屈尊亮明了身份和实力,李家也没有再去找杜鲁门。事后,不知道他们是否有过后悔?
  突然抓人事小,恐慌上访事大
  2012年3月7日,继四支队突然刑事拘留李卫星后,又查封了所有公司的帐户和资产,收缴公司印章,此外并没有进一步采取其它行动,对于公司希望“取保候审”防止市场动荡的请求,答复说“高度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一切似乎好像又是在等待什么。只是那原则性是指什么?灵活性又是指什么?当时似乎大家都似懂非懂。
  纸终归包不住火,慢慢地,市场上传言四起,有的说李卫星卷款潜逃,有的说涉案公司资不抵债。恐慌的人群开始互相打听,恐慌在不断的蔓延。由于忧虑公司前途和自身权益,业主人群开始涌向中山北一路803号,得到公安的答复是上当受骗了。于是恐慌和愤怒的人群,掉头就去了人民广场,要求政府做主。2012年3月中旬,公安部门电话通知要求所有购买、租赁涉案公司商铺的业主客户前去报案并登记,最终案卷中报案人数高达3300多人。办了这么大一个案子,对于在经侦总队内部分工并不是主管“非吸”类案件的四支队来说,或许他们自己都有些始料未及。
  2012年3月事发时,正徝全国两会期间,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复星集团郭广昌先生和其他人大代表一起,提案要求废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认为该罪界限模糊不清,不利于社会主义法制和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而在上海,涉案企业的业主正不断地涌到人民广场。在这个十八大即将召开之年,这个事件注定,将会演变成事关维稳的敏感案件。案子只要事关维稳,谁对谁错,谁是谁非,谁好谁坏,就不是政府部门关心的重点了,不管是高利贷还是四支队这时说什么都没用了。
  当社会稳定的问题出现后,法律适用的问题,就难免无法认真静心思考。一切服从维稳的需要,先稳下来再说。但是怎样才能恢复稳定,其实谁也没把握。或者说,那时是各有各的理解,各有各的打算。
  涉案企业心想,既然是由于老板被抓引起的退房潮,最好能让李卫星取保候审出来工作稳定市场。不过既然公安说销售收入违法,那就设法退回货款吧。可眼下人一抓资金链断了,想来想去,也只有转让重组一条路了。所以只好喊破嗓子,一方面请求业主冷静为重组创造环境,另一方面请求政府允许企业转让重组变现,应对恐慌引发的退房潮。但是涉案企业因为自身的尴尬处境,两边都不领情。公安部门说,意向重组方有兴趣可等法院拍卖。业主代表说,公安说我们上当受骗了,我们怎么相信你们可以重组变现。涉案企业除了默默努力用市场的办法,化解经济矛盾,努力恢复社会稳定,也别无它法。
  业主这边,觉得既然公安说上当受骗了,对涉案企业说的,资产大于负债正在设法资产重组,希望大家保持冷静,创造一个有利重组的稳定环境的话,自然不敢相信。认为只有把政府和涉案企业围起来闹,才能尽快把钱拿回来。在钱没有拿到之前,必须要牢牢确立自己受害人的地位,一边指责政府监管不力要求负责到底,另一边指责涉案公司蒙骗自己要求还钱。总之,既然公安说上当了,政府一定要帮我把钱全要回来。业主这么想,涉案企业自然是无力辩解,政府未必就如业主所愿。
  政府可能觉得,老百姓围着政府是没有道理的,质疑政府监管不力官商勾结更没有道理,当初买房租房,谁也没有逼着谁去,你情我愿,怪政府是完全没有道理的。事已至此,既然老百姓有怨气,那就赶紧“快诉、快审、快判”,重判李卫星给老百姓出气,然后把资产没收拍卖,钱分一分就结了。政府可能认为这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但是,事物的发展,往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墨菲定律说:任何事情只要能往坏的方向发展,它就一定往那个方向发展。
  公开庭审,真相大白,一开庭争议就来了
  2012年11月22日,上海市二中院公开审理,上海市检察院二分院起诉李卫星和相关涉案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检方围绕着公开性(公开销售)、利诱性(租金回报)、危害性(上访影响稳定)等大讲情理。辩方律师却围绕着法律大谈法理,阐述控方指控的行为不具备违法性的问题。认为涉案公司和李卫星,围绕着名下公司的房产,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房产销售为主要内容,公开采用法律允许的 “包租返租”“约定回购”房地产促销手段很正常,返租的租金不及通货膨胀的速度毫无诱惑可言,在公安抓捕之前一切正常并无社会危害性,认为李卫星和涉案公司的销售行为,是社会的普遍做法,并不存在违法性。李卫星的辩护律师陶武平认为五家涉案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销售、租赁、委托经营管理等合同,是各方对自有财产的使用、收益、处分进行约定的合法行为,是合同各方基于各自的商业判断,达成的商业协议,是一种典型的商业行为,符合《合同法》意思自治的原则,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政府应当相信市场交易的主体,完全有足够的能力和智慧做出自己的判断和选择。
  检方认为违法的事实,也正是辩方认为合法的事实。说到底,庭审真正的焦点只有一个,到底涉案公司和李卫星,销售、租赁自有公司名下房产的合同,是合同还是存款单?合同款项到底是货款还是公众存款?客观事实非常清楚,主观认识差距巨大。倒底是鹿还是马?
  庭审从上午开到下午,虽说是各说各话,但控辩双方都是法律专家自然心知肚明。老百姓却开始糊涂了,为什么法官老是喜欢打断李卫星和辩护人的话?为什么拉着自己买房的中介公司不是被告?公安不是说受骗上当了吗?怎么房子是真的存在的,钱是没有乱花的。那究竟是怎么回事啊?业主们开始默默的问自己,我们究竟上了谁的当?我们到底是拿钱去买房租房,还是存款的?怎么法庭不让我们大家说说自己的当初的想法呢?
  一团浆糊,一锅粥,谁煮的谁喝
  一审开庭后,业主心想,冤不冤的先不管,明白不明白的也可以先不问。那钱呢?钱什么时候可以退回来。但是钱不会从天上掉下来。政府有关部门于是告诉老百姓,等法庭判决后,拍卖资产,有多少分多少,大家都一样,请大家放心。
  一听这话,业主们这一下子傻掉了,看上去合同是保不住了,商铺是没有了,钱估计也没有几个了,这难道就是我们等待的结果吗?现在怎么办?闹继续闹,闹涉案公司是没有用了,专心上访,专心和政府闹。
  现在看来,在这个事件中,政府、群众、李卫星,好像变成了一个三角形的三个顶点。当问题突然出现后,这三个顶点,不是用相互的理解和帮助,而是用互相的仇恨和埋怨作为彼此的连接线时,一个可怕而又稳定的仇恨三角形就不由自主的运行起来了。当三角形不停旋转时就容易形成旋涡,旋涡不断的加速,就可能会变成黑洞,吸走所有的财富也带着所有的怨恨,破坏力惊人。或许,如果中间有外力救援,导入理性和和谐的力量,就可能会避免走入零和游戏的困局,而最终实现和谐共赢的局面。
  但是身处当时的困局,各方看问题想办法,无疑都存有很强的局限性、冲动性、对抗性和排外性,外力救援就很难涉足。困局之中,当问题不能解决时,无疑把所有的过错和仇恨都归于李卫星,是最让自己心安理得的。正好,社会上也存在着对年轻人和民营企业家的质疑,所以重判李卫星,没收拍卖财产,这样一个结果,也就不奇怪了。
  可是重判李卫星,这个事件中社会矛盾的核心经济矛盾,是否就能够随之化解了呢?老百姓的利益是否真正得到维护了呢?社会效益和法律效益的统一是否真正实现了呢?时间会告诉人们答案。
  维奥斯特灾难定律是这么说的:一切灾难的第一个灾难,看起来都不像是一场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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