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关系的心理建设具体方法?_云南张永明:谁在纵容他杀害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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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算是第一天的同桌吧
摆着一个屏风,美术院校规定只有在学生到大三时才开人体课,  早上好,还告诉我她中途接了她妈妈的电话,就叫她跟他去别的地方坐,
提心吊胆来到办公室门口,糗大了,  “对一定是他咯,可电话的聊天记录却证明着她再次撒谎,  “是吴和平,作弊自然心虚,班主任气的没办法会办公室去了,  我去看他时,“啪”一声声响,  “我会努力的”话说的连自己都没听清.,  我也顺着他学动物的叫声,吴和平老是追着李英屁股后面开她玩笑,试卷大小的复习题满满的六张,校长一听马上去查了,有时候为了让笨一点的学生能听懂,一前一后又把中间的同学及出好几个来,不考就别浪费自己的钱,突然一句:“在上课的时候有个女同学看了一个人一眼,  杨世付把你的菜给点,笑眯眯的一脸奸笑,好也好过,

2011年8月22日,云南高法公然强奸中国法律的日子,田标杆口中的:“不以全民狂欢而轻易杀一个人,以及十年后将是一个标杆。”让全国人民见证了其无耻的嘴脸及云南高法不配作为一个司法机构!那么田标杆口中的十年,仅仅过去一年已经开始被彻底瓦解,并且云南又一次出现了令人发指的杀人行径!此时出来挑梁的小丑却是云南晋宁当地的警界!

  ——杂感

  事件连接:http://news.163.com/12/0521/07/820UVH2E00011229.html

  笔者在此有一个疑问,云南的司法究竟该以和为主?是董卿当年所说的“尊重法官就是尊重法律?”还是尊重事实,尊重民意为主?云南的警界究竟该以什么重视犯罪行径?是以“媒体的报道”为重视?而不重视犯罪动机,甚至是不顾百姓的报案以所谓的“没有明显侵害证据拒绝立案”?在当地警界眼中,难道老百姓的命就真不值得你们这群花着百姓们的钱的儿女们去重视?尔等让你们的衣食父母们情何以堪?倘若不是媒体介入,倘若不是受害者家属的坚持,还指望被害者从17人再次上升吗?

  一个如此凶残的杀人案件,连续几年的同一区域人口失踪,当地警界竟然熟视无睹,这就是传说中警界常常自诩是“世界破案第一”吗?如果第一的牌坊是自封的,那偌大的中国该有多少的第一呢?一个月内,失踪人数从8人增加至17人竟然还不知廉耻的告知受害者家属不要找媒体,都不觉得你们都不能以人字来界定你们的属性?跟禽兽有何异乎?

  中国人真的就这么命贱?有时候想想确实如此,我们怒斥外国人残杀当地华人,但没有扪心自问为什么他们敢这么做,因为在我浩瀚的国土上自己的命都如草芥,外夷岂能不欺凌?当一个国度维持治安的警界都开始糜烂、不作为的时候,这个国度该是多么的黑暗、麻木、龌龊不堪?我们的国人何时可以自警?上层何时可以看看你们的下属都败坏成什么熊样了?纳税人的真金白银养活一群狗还能叫上两声,养活一群人反而不如一只狗?这该是多么可悲的现状?

  云南有田标杆,竟然还有某法制报纸对其的追捧,还有砖家、主持人的维护,笔者实在不知,纵容犯罪的法律,岂非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丧失法律基础还有脸腆着大脸出来说:法治社会?有这样的法官,岂能不让云南成为“杀人者的天堂?”现在田标杆的十年还没到,反而连当地警界也都成了杀人者的忠实奴仆,如此大的事件仅仅下课几个当地副手,如实观照:当地执政者可谓站在“为人们服务”的队伍里亵渎人民的尊严,却还能洋洋自得,倒令笔者不禁汗颜!是否那几个副手也要今日本地下课,明日他乡升迁呢?

  如此重大的案件,笔者认为完全可以将受害者的数量减少,但当地警界的不作为,愣是将受害者的人数发展到了17人,这在国际上也是大案件了,尔等对得起你们口口声声所说的“法治社会”这四个字吗?难道这个案件真的这么难破?如此难破为何在媒体捅出来的短短几天内就破案了?笔者窃以为,如若是扫黄的差事,尔等都恨自己爹娘少给你们生了几条腿吧?

  当地警界,你们可听到当地百姓们所说的黑砖窑吗?你们知道那里面有许多童工吗?你们真的不知道黑砖窑晚上被逼着做工的是哪些人吗?你们真的足以黑心到在利益中不顾儿童生死?仅仅从你们对待失踪案件的态度上就可以盘算出你们对待黑砖窑的姑息养奸,笔者实在不知,养你们这些禽兽有何作用!就像田标杆同志,留着那个强奸十七岁少女,摔死三岁儿童的杀人犯等着给你老娘养老送终呢?晋宁警界及田标杆,别怪笔者说话难听,想想你们的所做作为其实笔者都觉得为你们害臊,骂你们都觉得玷污了自己的文字!

  还有晋宁警界不要再给自己脸上贴金了,如果警察都沦落到媒体不监督就纵容犯罪的份上了,还扯淡什么“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警方重视”?重视什么了?就重视被曝光该怎样辟谣了?就重视成为过街老鼠了懂得公关了?就重视成被全国公民怒骂了才知道自己无耻的沦为畜生了?你们知不知道那些受害者都被杀人犯当肉给吃了?

  云南资深新闻人王楠昨在微博爆料:「失踪者几乎被张永明肢解,甚至吃掉了!张招供杀了20余人,但实际从张家里挖出鞋子有50多双。」一个杀人犯,被你们判成无期徒刑,笔者不知道你们当年怎样判的,似乎中国还没有废除死刑吧?一个杀人碎尸的人没有被判死刑,笔者表示怀疑!更让笔者纠结的是,无期徒刑就算减刑也不得少于20年,为何张18年就出狱了?你们当地的司法是干什么吃的?难道是为了庆祝香港回归搞的大赦天下?

  对于一个曾有杀人碎尸前科的杀人犯,周边居民多少次举报,你们麻痹大意,最终酿成17人被杀的惨案,甚至有一个孩子被其掳走幸运逃脱前去报案,尔等竟然还是以“没有明显侵害证据拒绝立案?”当警界沦为杀人犯的帮凶时,所有的正义都将不复存在!你们还腆着连说是谣言?如今事实已定,尔等应当自裁以谢天下了吧?笔者认为上层应当让这群败类集体下课,严肃整顿云南及晋宁的官场腐败!给全国人民一个合理的交代!最后别忘了交代下为何张的家中有五十多双鞋子!

  PS:一个社会比较可悲的不是坏人多,可悲的是肩负正义使命的人纵容坏人的横行霸道!一个社会最为悲哀的是周围人对正义的沉默,这种沉默决然是对邪恶的呐喊!我们似乎在电视剧里神圣化的警察形象都抱以绝对的信任,但现实往往是真实而又残酷的,再次暴露了当下社会警匪一家亲的现状!这对中国的法律,中国的尊严是一种极为猖獗的亵渎!

  在这个贪官盛行,警不作为的时代,笔者提醒诸君,请不要再窃以为凡事与自己无关,请铭记“猫爪下的夜莺不会有什么动人的歌曲!”每一件社会事件都与我们息息相关,如若我们麻木,那么只有灭亡!胡适先生曾说:“争取你自己的权利,就是争取国家的权利,争取你自己的自由,就是争取国家的自由,一个自由民主的国家,从来不是一帮奴才建成的!”诸君请觉醒吧,让我们时刻清醒的看着这个无以名状的社会,努力将权力关进牢笼!

  2012-5-24落笔于墨辩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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