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区4月1日起涨“补助”4.2万低保、五保对象受益

  为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缓解低保对象的生活压力。近日,东兴区民政局根据低保、五保的相关政策,适当提高城乡低保及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的补贴标准。从4月1日起,凡在册城镇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除外)在现享受的低保金基础上,人均月补助标准提高30元。农村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助标准从86元提高到106元。农村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人均月补助标准从350元提高到400元。本次提标惠及城乡低保及集中供养五保对象达4.2万人,预计东兴区财政全年增加资金支出8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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