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辽宁省委省政至今还存在第二个黄世仁的黄世仁正在继续害人民
我父自1972年5月十八因工触电伤亡,家里就靠我母亲讨饭拉拽着我们大的只有十岁,小的只有六个月的姊妹四人维持生活。我父伤亡时不但没有给分文抚恤金与任何补偿,相反向我家讨要一些不明不白的费用(有帐在手)。说句让人心寒的话,我父生前当电工,没有收上来的帐(因那时老百姓年终结账手里才有钱)本应是村里派人接手或村里承担,相反村里找我们孤儿寡母来要,因为我母亲大字不识,只好卖掉家中值钱物品和口粮,还有一部分靠讨饭来偿还的。
以上提到不该要的不明不白的费用,迫使我依法逐级上访以至诉讼到法院,然而法院院长张志新和他的手下与我的被告在王淑贤姐家开的饭店里私下交易,下判决,只判支付我父工伤伤亡后十年(1982至1992年)的抚恤金,却不支持我父工伤伤亡后前十年(1972至1982年)和我母亲去世前的抚恤金。理由是有照顾,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照顾不能代替抚恤金,实属错判,少判,漏判,枉法判决。再说了,我拿钱他买单,算什么?(有证有帐)
因法院的判决不公,我依法逐级上访,遭到地方政府村副书记指使人到我家把我打得住院21天。还有半路劫,更恶劣的是身为法院院长用语言来侮辱我,因我给录音被院长张志新扣上罪名,说我辱骂司法工作人员,拘留我十五天(实际上是立案庭厅长张大力在院长面前辱骂我母女有录音为证)我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不但无果,反受到政法委书记赵铁刚和李明涛的斥责,说我诬告张志新院长,被逼无奈,我在2000年9月4日在铁岭政法委大楼里服毒自杀,被原公安局局长派人打120急救车送进医院抢救十几个小时。被告村书记张德成拿出1000元钱给我小弟让其到医院救命,救人,并强迫签字。谎说不签字无法下账。小弟不知其中有诈,便签字了。谁知村及政府对此早已布下陷阱,暗下套子,移花接木,趁火打劫。明明给的是救命钱,却摇身变成我小弟所谓的养殖贷款。担保人正是被告村书记张德成(注:我全家从来没有办过养殖业,也从未去过银行办贷款)。现已利滚利驴打滚变成几万元了,当地农业银行三天两头到我家追要“贷款”.九死一生的我活了过来,但我的事情还是没能得到解决,又多了一件救命钱变”贷款”养殖一事,而且再一次遭到村政府张德成指使人给我母女断水断电多年,让我母女过着暗无天日的原始生活。因为断电七旬我母被拘四天,无任何法律手续。因为电镇村共同在作假(市长作后台)欺骗上一级,而且镇长揣洪涛领人带着录像机到我家,拿着假手续硬叫我那不识字的老母亲给他们签字,我母说不会,揣就硬拽着我母亲的手签,签字未得逞。我把他们比做第二个黄世仁逼杨白劳签字不过分吧!冤枉他们吗?
一家孤儿寡母五口人,大孩子十岁,小的只有六个月,无一领导关照过,我的母亲带着我们姊妹四个人靠着讨饭维生,还得给政府党委缴纳一些不该交电费用,这跟杨白劳还不清黄世仁的债有什么不同啊!
我父本是在政府工作中触电伤亡的,没有功劳还没有苦劳吗?人在工作中命都没了,不但没有人照顾或给一些补偿,相反我们还欠他们的什么闫王债?岂不是欺人太甚了吗?这样对待我们孤儿寡母,逼得我依法逐级上访,难道错了吗?有罪吗?错在哪?罪犯的是国家法律法规的哪条哪款、?要不然我上访为什么会株连九族呢?而且还给我下了一个通缉令呢。我那刚刚大学毕业分配上班的弟弟因我而工作被停十天呢?我的亲属家,甚至我姨父死了他们都不嫌晦气、去骚扰。
然而到了现在书记张德成(也就是我父出事时在任领导的儿子)多次上报说给我家照顾,又给我家地种(照顾有帐,地有合同在手).。到了现在国家给的地补偿款、村里还给扣着呢?
依据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我正常依法逐级上访,从没有做过任何过激行为,更没有违背国家任何法律法规。却遭到地方派出所所长王振光、王光武、催警民等人在2003年4月22日从家骗出用5000元钱送进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劳教两年,受侮辱、被逼再次自杀未遂。
2002年6月13日市长刘中华根据什么上报、批我劳教?我正常依法逐级上访,只不过是为父工伤伤亡讨个说法,难道我上访申诉的内容与报复陷害我的行为人有着直接厉害关系吗?
我在劳教刑满释放回家不久, 又遭到地方派出所催警民等人再2005年3月2日夜晚到我母女家撬门压锁,想杀人灭口吗?我母女报警三次,110才到我家,可来的还是撬门压锁以催为首的那伙人,催警民用手指着我的头说:“你惹再进京告、叫你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我依法逐级再次到省里上访反映问题、见到了省里秘书长兼任信访局长贾德冒领导,第一句话就问我叫什么名字,当知道我的名字后,就劈头盖脸地说:“你不讲理”.又说:“你纯属无理访,在告还关你”。气得我说:“我本以为您是一个通情达理的好秘书长,好领导,没想到您是地方的保护伞”。我依法维权再次进京上访反映问题,于2006年10月24日又一次遭到调兵山公安局派人到田地里抓捕,把在田里陪我的七旬老母亲给当场吓昏死过去、此事两位局长知道后、副局长带人到我家看望我母亲时,我借机逃出家门逃过了三年教养关押,长期流落在京继续上访,被逼有家不能回,也不刚回。
2007年7月13日全国人大信访将我案子督办到地方,7月17日上午九时许,副市长兼公安局长富晓东和副局长史宝龙带人到我家,将我家全部录像,说我母女不讲理。我母亲回答局长说:“是当官的越有权越不讲理。”气的大局长走了,好一会又回来,而且态度也变了。并且说:“你真是个好老太太,没想到你们母女真旳挺冤的”,(据局长的下属说:“局长亲自去调查你家的事)”。你通知你的女儿,以前的案子不准提了,现在要处理马上回家与我联系,电话是1335899999我说了算,不抓就不抓。”我母亲说:“张德成说了回来就抓”,局长说:“错了 ,我还要抓他呢。”局长要离开我家时,从腰包里拿出500元钱,对我母亲说:“这钱你收下,这是个人的一份心意”。我母亲不肯收,最后在百般的劝说下,只好收下。随后副局长也从自己的腰包 里拿出300元钱给我母亲,但因不让我提以前的案子,也就没有与局长联系。
2000年开此给我家断电,2006年11月份经人大信访领导帮助要来电源后,又被再次掐断直到2007年7月18日局长派人给我家送来彩电,副局长亲自到村、镇、市把电给我母女又要来。王光武借此机会背着局长持枪到我家威胁我那七十多岁老母亲。
2008年6月9日市信访局孙亚清、民警催警民越职越权再此进京抓我,利用熟人的电话把我骗去,强行塞入警车,警号为023965的警察任庆民,把我和另一个人强制送进府右街派出所,并叫我在一个贴有我照片的单子上签字,很凶、但我没签,因这张照片身上穿的衣服是我只穿过一次,而且只穿了一会儿,印象特别深,确切地说,照片是偷拍的。这时进来一位辽宁口音的人,被所长拉近所长室,还关上窗户拉上窗帘、关上门。大约20几分钟后出来,开车走后(有监控)紧接着就用警车把我和另一个人转送到大剧院派出所(因有记者打电话过问)办公桌上有一张纸上写着调兵山市信访办孙亚清的名字、地址。手机号(钱权交易,互相勾结)我和另一个偷打多次110 报警,无人管。大剧院派出所的干警,警号为025376、025338、024930向我要材料,上访人哪个没有材料呢?025333恶毒的逼我签字,不管写的是什么?,不签就拽着我的衣服要打我,我是个单身之人,不愿人动我,无耐、只好给签字,也给了他们材料,却成了我犯罪的证据。强制被迫从9号拘到15号、出来时,被一个没有警号的北京警察连骂带推搡着送下楼,又把我送给当地前来的警察(就是地方多次害我的)催景民等七人面前,并被其强行带上了大背铐,押上车,我和另一个人大声叫喊:“救命啊,,,,,,,,”即使我们犯了法也不能同一种事情、两种处罚吧。这时拘留所大门站岗的军警前来营救,被送我们下楼没有警号的警察给拦了回去。此时在大门外等候接我的朋友们立即报警,拨打110几次,来了也不管。我再次被非法剥夺自由,强行关押,送进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劳教两年,因在体检中查出我有心脏病,而且三个加号、教养院不收 可催等人托人硬往里送,教养院死活不收(后得知是心肌梗赛)最后拉回,可他们还不死心,狠毒的又把我直接关进了看守所和杀人犯关在一起。并告诉所有人不准说、要关死我,可好心人还是把事情告诉我那七十多岁的老母亲,可怜我那老母亲足足跑了8天往出要我,而我在看守所关了8天却水米不仅,奄奄一息,才把我放回家。因我母女俩相依为命,没有钱去看病治疗,,只能在家养了几个月,就带病再次进京继续维权、依法上访反映我的问题和我所遭到的迫害。
2009年6月17日19时,我所住的房屋被撬,盗走衣物及全部上访材料(接到受理案件通知单NDA0053357)2010年1月31日又通知我母亲再次掐电,难道真的是只准许腐败官员饶山放火,就不准许我受害的冤民夜晚点灯吗???
因上述事实,地方不但不解决问题,反制造新的矛盾。逼得我母亲两会前(2012年)也来北京上访。被地方劫访的接去连打带关一天一夜,得病脑梗,而且不让医院用药,费用还得自己承但,有北京病治。
中共中央三令五申让地方党委、政府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而我的地方党委、政府一次又一次的违背中央指示,不是化解矛盾而是在激化矛盾,甚至制造新的矛盾,公然违反并剥夺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益,公然与宪法相对抗。
以上所述句句属实,若有不符愿负一切法律责任。
访民:杨秀梅 (女)
出生:1965年4月9日
地址:辽宁省铁岭市晓明镇娘娘庙村
电话:13717697035